网红直播行业解决方案
为网红直播行业提供完整的灵活用解决方案
直播行业概况





2016年网红直播开始逐渐商业化,随着新兴网红经济的爆发,中国网络直播市场规模迅速扩大,2021年市场规模已超过430亿元,预计至2026年网络直播市场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。

伴随新经济发展,网红经济、主播带货、直播平台及MCN机构发展迅猛,从业人员收益颇高。同时直播平台、MCN机构和网络主播更是同时面对高额税金与税务稽查双重压力。
直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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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CN
直播行业的痛点
主播税负重
网络主播收入相对较高,无论与MCN机构/直播平台签署劳动或劳务关系,需缴纳个税最高达可45%
直播平台缺少发票
直播平台/MMCN机构很多支出难以获取足额成本进项票据,造成利润虚高,需缴纳高额企业所得税
合规风险高
平台机构和主播个人都有节税意愿,但财税专业度不够,操作不正规,一旦查处需缴纳大额罚金
发薪结算难
主播流动性高,发薪金额大,公对私、私对私结算都有安全隐患,直播平台/MCN机构及主播都面临税务稽查高风险
惠薪宝解决方案
优化用工模式
将传统的用工模式[企业+劳务] 转为新型合作模式[企业+平台+个人]
合规薪酬代发
合规发薪,解决生活服务公司公对私、私对私发薪问题,提高发薪效率
降低用工风险
企业和个人为通过第三方平台对接的合作关系,减少劳资纠纷
完整票据凭证
报酬发放+个税申报一体化处理,提供6%的增值税发票和个人完税证明
实施步骤
签订协议
惠薪宝作为共享经济灵活用工平台,分别与MCN结构、主播签订综合服务协议
发布交付
MCN发布直播任务,主播承接并提供服务,根据工作交付结果
发放报酬,申报个税
主播的生产经营所得,通过惠薪宝灵活用工平台发放,同时统一为主播完成个人申报
双赢互利
直播播主由工资/劳务转化为生产经营所得,利用灵工平台核定征收资质降低税负
案例分析

北京某MCN机构,其合作主播李女士工作积极人气较高,平均每月可获佣金5万元,双方如果采取劳动关系,MCN与主播税费都比较重:采取劳务关系,李女士税负过重,协商之后,双方决定通过惠薪宝灵工平台发佣。李女士收入变化如下:


灵活用工模式
税前收入:
50,000

税负情况:
主播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入税
个人承担费率1.5%:50,000*1.5%=750
主播个人缴纳自己社保:1997




主播收入:
50000-750-1997=47253


MCN机构成本:
50000+平台服务费3750-抵扣3042-个人承担 750 = 49958

模式对比:
企业成本:49,958
个人收入:47,253

传统劳动关系
税前收入:
50,000

税负情况:
主播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
主播收入已达社平工资的300%上限: 个人缴纳社保2543,公积金2774
主播个税为:(50000-2543-2774-5000) *30%-4410 = 7495
公积金连同企业所交共2774*2=5548,都可计入个人收入

主播收入:
税后工资(50000-2543-2774-7495) + 公积金2774*2)= 42736

MCN机构成本:
MCN机构成本: 50000+社保7398+公积金2774 = 60172
模式对比:
企业成本:60,172
个人收入:42,736

传统劳务关系
税前收入:
50,000

税负情况:
主播劳务费缴纳个人所得税
主播为MCN开票交税: 50000(1+3.36%)*3.36% = 1625
主播个税为: (50000-1625)* (1-20%)*30%-2000 = 9610
主播个人缴纳自己的社保: 1997



主播收入:
50000-1625-9610-1997=36768

MCN机构成本:
50000


模式对比:
企业成本: 50,000
个人收入: 36,768


通过惠薪宝灵活用工方式主播每月收入可以增加 10,485,可以极大的增加主播的积极性
惠薪宝方案优势
流程高效
发薪结算方便快捷,省时省力,管理简单
合规规范
发薪+个税申报一体化处理,薪税一致
票据齐全
业务真实,票据真实,规避企业运营风险
互惠双赢
企业降低成本,员工收入增加
联系邮箱:
contact@beilaiduo.cn
咨询热线:
400 968 3660
公众号:
惠薪宝(huixinbao001)
公司地址:
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9楼918&919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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